各教学系:
为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意识,提高学生按时还款的自觉性,切实降低助学贷款违约风险,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省教育厅资助办的工作要求,对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18届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资助宣传,加强诚信教育
各教学系可利用QQ群、微信、微博等媒体公众平台对2018届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开展诚信教育,教育学生诚实守信、依规履约、诚信还款,明确违约应付的责任和不良后果,做合格的社会公民,进一步了解贷款权利和义务、贷款流程及贷后管理、还款方式等相关办法。
二、开展毕业确认工作
1.确认对象:所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18届毕业生,包括2013级本科城乡规划专业学生、2014级本科学生、2015级专科学生、2016级专升本学生及因各种原因缓迟毕业的学生。
2.确认时间: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20日。
3.确认方法:进行网上确认。
第一步:贷款学生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学生若有因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服义务兵役退伍复学等导致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等学籍异动情况应及时与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联系,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第二步:提交“个人信息变更”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点击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4.升学学生办理展期手续:
对于2018年秋季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需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拿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前往县(区)资助机构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以便继续享受财政贴息。不及时办理展期手续而又继续升学的学生将无法享受财政贴息。
三、重要问题提示
1.提醒学生:进行毕业确认时,所有信息须准确无误。
2.提醒学生:贷款还清前,若个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联系人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变动但未及时在系统内修改,而导致银行联系不到借款人的情况,将会自动产生信用不良记录,请毕业生务必引起重视!
3.提醒学生:贷款还清前,要牢记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
4.提醒学生:贷款还清前,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度应还利息、本金的数额,遇到相关问题及时与当地县区资助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5.提醒学生:毕业后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每年1月—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前申请提前还款的学生,应于申请成功后至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后申请提前还款的学生,应与申请成功后至次月20日前还款;10月1日—15日申请提前还款的学生,应于申请成功后至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11月30日申请提前还款的学生,应于申请成功后至12月20日前还款。借款人可通过支付宝或POS机还款。不申请提前还款的毕业生应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主动还息,以免产生不良诚信记录。如有疑问,请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6.提醒学生:可以进行合同变更。毕业生如需要变更《借款合同》,需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已生效《借款合同》约定的内容。合同变更分为一类变更和二类变更。一类变更为还款计划变更;二类变更包括就学信息变更、账户信息变更、身份信息变更、共同借款人变更。一类变更由县级资助机构受理,经省开行核准后生效。二类变更由县级资助机构受理并核准。
借款学生的履约行为已纳入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施管理。借款人的违约行为会影响到今后不能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申请信用卡、申请公租房,以及在金融机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就业时对其的诚信审核。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学生,以免给学生的诚信带来影响。
注:必须于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对于还未进行毕业确认的生源地贷款毕业生,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