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按贷款流程,高校完成回执录入工作后,学生申请的贷款才能生效。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有序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安排
(一)申请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涉及到学校办理的流程,由学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于9月27日前至资助管理中心(弘健楼301室)办理。
(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资助管理中心从华安助学管理系统审核、确认是否报到等相关信息。无需学生提供回执信息,其他安排以通知为准。
(三)中国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从2023年开始,四川、新疆及上海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已由中国银行承办。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将直接与学生本人对接录入回执信息。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收集安排
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汇总相关信息到《xxx系2023-2024学年新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9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llxyzzglzx@126.com,《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弘健楼301室)。受理证明原件由学生本人自行留存保管,不需要交回。
回执录入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2020年起国家开发银行进行了改革,大部分学生不再持有纸质版回执单,仅提供回执校验码即可。受理证明原件由学生本人自行留存保管。
2.如果学生已缴清学费,同时申请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待贷款到达学校账户后可返还到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卡上,不会存在重复扣款的现象,每年预计会在11月底前会进行统一返还。
吕梁学院学生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