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缓解其经济困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3〕72号文)文件相关规定,依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本学年全日制在校(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并已通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学生)另行通知。
二、名额分配
学生工作部(处)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各教学系(部)学生人数以及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充分考虑系(部)贫困学生占全校贫困学生人数的比例,将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到各教学系。
各系名额分配见《吕梁学院2023—2024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申请条件、评审程序
各教学系要严格按照我校《学生手册》中《吕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吕梁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要求通知学生申请,开展相关评审工作。
四、评审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出台的重要国策,各教学系要高度重视,成立评审领导组织机构,对评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监督、审核,建立内部监控制度,制定评审实施细则,确保评审工作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各教学系要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知情权,辅导员、班主任应召开专题班会,认真宣讲相关资助政策,使每一位学生了解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
(三)坚持原则。评审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遵照评定程序规范开展各个环节的工作,自下而上、层层审核,做到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不得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
(四)提高质量。各教学系要按照细则,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鉴定工作,做到精准资助。如果各教学系评审推荐的学生,经审核不符合要求,学校将直接取消,不再增补,名额将调整至评审质量高的教学系。
5、深化教育。各教学系要充分抓住评审时机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把评审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助学金评选的育人作用。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以下材料均一式两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吕梁学院×××系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组织机构、名额分配情况、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电子版、纸质版;
2.附件2:《xxx系2023-2024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意见》电子版、纸质版;
3.附件3:《吕梁学院×××系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纸质版;
4.附件6:《吕梁学院×××系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电子版、纸质版。
(二)以下材料均一式一份,系(部)建档、留存
1.附件4:《吕梁学院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要求详见附件5,(以班为单位整理);
2.《班级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每班提交一份,以班为单位整理);
(三)材料报送:
10月24日下午18:00前,将所有要求报送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llxyzzglzx@126.com,电子版命名为:“×××系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
特别说明:
1、国家助学金评审过程中所有环节必须严格把关,评定过程、评定结果务必让每一位同学知晓,所有涉及本人、班主任审核环节的签字必须是相关人员亲自填写,由其他人员代写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2、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名义进行二次分配或者以提留班费、学生活动费等名义收取、侵占学生的助学金;
3、禁止任何班级或个人(含受助者)自愿或被强制参与、组织助学金的违规使用;
4、杜绝轮流坐庄情况发生。
吕梁学院学生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