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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6   点击:[] 次


 

各教学系

根据《山西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3〕72号文)文件相关规定,依照教育有关通知精神,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退役士兵在校生。

二、申请要求

退役士兵复(入)学后,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三、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33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学生申请及审批要求

符合条件的学生将《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及《吕梁学院2023—2024学年退役在校生名单、《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提交给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无误后提交系部。各系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材料报送要求

以下材料均一式两份,一份系(部)留存。

1.《吕梁学院xx系2023—2024学年退役在校生名单电子版、纸质版;

2.《吕梁学院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申请表》纸质版

3.《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须在审核公示结束后,于1024下午18:00,将所有要求报送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llxyzzglzx@126.com,电子版命名为:“吕梁学院xx系2023—2024学年退役在校生名单”。

附件:

附件1.吕梁学院2023—2024学年退役在校生名单

附件2.吕梁学院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申请表

附件3.山西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西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3〕72号文)

 

吕梁学院学生处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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