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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优秀毕业生、毕业班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7   点击:[] 次

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充分发挥榜样激励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本学年符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3.学习认真刻苦,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重修记录。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情况。

 5.在校期间,已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吕梁学院院长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荣誉称号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合计至少3次(专升本学生至少2次)。

(二)上述条件第五款中获奖次数只有2次(专升本学生只有1次),其余条件均符合,毕业时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工作的毕业生,或在校期间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可破格申报“优秀毕业生”。

(三)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1.在毕业离校前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

 2.未能按时毕业或者未能按时获得学位的。

二、“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进行评选,评选为“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为“优秀班主任”。

三、所需材料及具体要求

材料名称

数量

提交形式

要求

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一式两份

纸质版

电子版

“附件1”

优秀毕业生

典型事迹材料

一份

纸质版

电子版

题目自拟,不少于1000字

封面、格式见“附件2”

优秀班主任审批表

一份

纸质版

电子版

“附件3”

优秀班主任

典型事迹材料

一份

纸质版

电子版

题目自拟,不少于1000字

封面、格式见“附件4”

证书复印件

符合评选条件的证书分别复印一份

纸质版

班主任查验证书原件后,

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优秀毕业生

拟表彰汇总表

以院系为单位交一份

纸质版

电子版

“附件5”

先进班集体、

优秀班主任

拟表彰汇总表

以院系为单位交一份

纸质版

电子版

“附件6”

四、评选要求

 1.请各院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仔细核实相关材料,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者,取消评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经学生申请、院系审核后,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院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交学生工作部审核。

五、报送要求

1.请于4月25日下午6点前以院系为单位交回材料:纸质版材料(加盖党总支章)送至弘健楼(文体馆)3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到一个文件夹后发至邮箱llxyxsc@163.com文件夹及邮件主题命名为“院系名称+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

2.请按照要求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参评;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

 

 

学生工作部

202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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