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环境育人项目——“学业门诊”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环境育人功能,积极倡导和推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努力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成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内涵
“学业门诊”是学校环境育人系列创新项目之一,是对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践,是对传统人才培养模式的补充和延伸。
“学业门诊”即学生围绕“成长·成才·成人”这一主题,自行组建问诊小组,并根据导师的学业专长,通过预约,确定导师,确定辅导专题、辅导时间和辅导地点,被预约导师与学生进行面对面、交互式的咨询辅导。
二、项目流程
学生自行组建“问诊小组”(3-8人/组)→学生通过查阅导师信息,选择和预约导师→学生到“‘学业门诊’预约登记处”填写《吕梁学院“学业门诊”预约登记表》,预约“门诊服务专区”→学生通知导师→实施辅导→导师、学生填写并交回《吕梁学院“学业门诊”回执表》。
三、导师遴选
(一)遴选原则:各单位、各部门遴选品行高尚、学有专长的教职员工担任“学业门诊”导师。要求全校教师(含兼职教师)必须承担门诊导师任务;鼓励非教师序列人员主动发挥各自专长,担任导师,服务学生。
(二)遴选程序:全校各处级单位(或部门)组织填写《吕梁学院“学业门诊”导师信息登记表》,专职教师、兼职教师由系部负责,非教师序列人员由所在部门负责。《登记表》填好盖章后,送交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llxyjwc8@163.com(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吕梁学院“学业门诊”导师基本信息手册》由教务处设计印发至班主任和各教学班级,并上传网络。
四、预约登记
(一)辅导教师、辅导专题(或话题)和辅导时间的预约:学生自行组建的问诊小组,应确定一名组长,根据导师的学业专长,由组长提前一周预约导师,确定辅导专题(或话题)、辅导时间,导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要积极应约指导。
预约登记处设文体馆402室,接待预约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
(二)门诊服务专区的预约:组长与导师约定辅导专题(或话题)和辅导时间后,需及时到“学业门诊”预约登记处填写《吕梁学院“学业门诊”预约登记表》,预约门诊服务专区,门诊服务专区的安排由预约登记处负责(如登记处无法安排服务专区时,由导师和学生自行确定辅导地点)。咨询辅导完毕,导师和学生填写《吕梁学院“学业门诊”回执表》,并由学生组长在辅导实施后三日内交回门诊预约登记处。
学校在文体馆开辟门诊服务专区,供师生使用。
时间安排
周一到周五,每天设5个门诊时段,即8:00--9:50、10:10--12:00、14:30--16:20、16:30--18:20、19:30--21:20,每次实际辅导时间由导师视辅导内容确定,可安排2学时,也可安排1学时。
五、项目分工
(一)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牵头负责“学业门诊”的管理和服务。包括负责项目的运行管理与评估工作;负责门诊服务专区的整体设计和建设工作;负责设立“学业门诊”预约登记处,选派勤工助管学生具体负责登记处日常工作,计发助管学生的酬金;负责印制《吕梁学院“学业门诊”预约登记表》、《吕梁学院“学业门诊”回执表》等有关资料;负责有关资料的留存建档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门诊导师的选派工作,会同学生工作部(处)做好项目设计运行工作。学生工作部(处)负责门诊导师工作量计算及津贴发放工作,A模式人员从事学业门诊工作,按每学时1个工作量计算,纳入其总工作量中。B模式人员从事学业门诊工作,视为超任务绩效,按每学时1个工作量计算。
(三)宣传部负责项目的宣传报道工作,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学业门诊”活动,为进一步营造教育氛围、引深教育内涵、确保教育效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确立全员育人观念,在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好“学业门诊”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指导教师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应约指导,努力提高学业诊断能力和指导水平。
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