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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09   点击:[] 次

各院(系)学生工作组、全体辅导员: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该专项计划是加强我校思政工作队伍建设、提升骨干学历层次的重要契机,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须由学院统一推荐。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与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推荐条件

请务必对照教育部文件要求,重点审核以下硬性指标:

1.在岗身份:必须是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编在岗的在职人员(含一线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组织员以及其他从事党务和思政工作的教师等)。

2.工作年限:截至报考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须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

3.年龄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位及专业限制: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且需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5.学校推荐:需经所在院系党总支推荐,并由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

二、明确推荐优先级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如最美辅导员、辅导员年度人物等)、长期扎根一线且承担繁重管理任务的骨干。

三、规范报送流程

请各院系有意向报考的教师根据附件4:《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提供的方式联系意向院校,核实具体报名所需材料。准备附件3:《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学工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xsc@llu.edu.cn。由学工部统一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四、落实保障与承诺

根据教育部规定,被录取人员须与学校和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各院系应做好工作交接预案,确保推荐人员在读期间(一般为4—6年)能兼顾学习与工作,并承诺为其毕业提供必要支持。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2.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名额分配表

3.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4.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吕梁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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