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院学函【2026】87号
各教学系:
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按贷款流程,高校完成回执录入工作后,学生申请的贷款才能生效。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有序推进,现针对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受理证明》收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取对象
我校办理了2026-2027学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26级新生。
二、完善信息
需要录入受理证明的贷款学生,请登录贷款银行系统核对并完善个人信息: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学号、联系方式。
三、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收取方式
2026级新生于班级内部统计并收集相关信息,由院系审核填写《xxx系2026级新生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于9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llxyzzglzx@126.com,《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弘瞻楼110)。
四、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学生收取方式(线下受理)
办理非国开行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在申请过程中如涉及到学校办理的流程,由学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于9月18日前拿到资助管理中心(弘瞻楼110)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华安助学贷款学生无需统计,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在华安助学贷款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审核。
(二)如果学生已缴清学费,同时申请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待贷款到达学校账户后可返还到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卡上,不会存在重复扣款的现象,每年预计会在11月底前会进行统一返还。
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