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劳动教育管理委员会为在学生中进一步推广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现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劳动教育优质奖、劳动教育管理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劳动教育优质奖评选
1、评选比例:
各系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参加劳动教育的班级每班一名。
2、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本人无任何不良行为和违纪记录;
(2)服从校、系及管理员统一管理;
(3)积极参与劳动教育、守时、爱惜公物、合作能力强、工作成效好,在劳动教育期间表现优秀。
3、评选程序:
班级推荐→班主任审核推荐→教学系(部)审核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4、报送材料:
(1)《劳动教育优质奖个人事迹》(纸质版)
(2)各系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劳动教育优质奖汇总名单(纸质版)。
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劳动教育优秀管理奖评选
1、评选对象: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参与劳动教育管理工作的巡查员、监查员、督查员和协管员。
2、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本人无任何不良行为和违纪记录;
(2)服从校、学生工作部(处)及管理员统一管理;
(3)在劳动教育管理中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3、评选程序:
团队内部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系(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做好宣传、评比、选拔工作,切实把品学兼优、乐于服务、品行端正、有责任心、有能力的优秀大学生选拔、评比出来;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1日18:00;
3、材料报送地点:大学生事务中心107办公室(按系交回)。
劳动教育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17日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劳动教育优质奖汇总表
附件2:劳动教育优质奖个人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