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思政天地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吕梁学院关于2016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3   点击:[] 次

吕院学函【201637

各教学系:

暑假在即,现将2016年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为便于学校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假期留校住宿。

二、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各教学系要从严控制留校住宿学生对象与数量。

三、各教学系要安排1名负责老师和2名(男女各1)学生干部,协助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服务假期留校住宿学生。

四、假期需要留校住宿的同学统一安排在新校区,集中住宿与管理。

五、申请暑假期间留校住宿条件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

12017年毕业、暑假期间备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

2、协助老师完成科研课题(助研)或参加大学生创新项目课题的学生;

3、参加学校团委、系(部)组织的集中社会实践、科技竞赛的学生。

六、假期留校住宿办理程序及要求

1、学生符合留校住宿条件,必须在征得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填写《吕梁学院2016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吕梁学院2016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承诺书》,向所在系提出住宿申请。

2、由班主任、系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处审核。

3620日前,各系将《吕梁学院2016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统计表》(加盖公章)、《吕梁学院2016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一份)、《吕梁学院2016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承诺书》(一份)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吕梁学院2016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统计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lxyxsc@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4、学生工作部(处)审核通过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按照学校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

5、通知各系负责老师,安排住宿。

七、假期留校学生住宿纪律

1、留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和假期的作息时间,服从学生公寓安排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请假、销假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2、要注意防火防盗,不允许使用电饭锅、电炉、电热棒等易造成火灾隐患的物品;严禁私接电源,乱拉电线;严禁使用劣质电器。

3、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如有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需离校等情形,应提前向班主任、负责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在得到批准后,将请假条交回公寓管理中心,方可离开学校。

4、学生在假期留校住宿期间,严禁聚餐酗酒,严禁借考研复习等事由从事其它活动,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严肃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16613

附件1:吕梁学院2016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

附件2:吕梁学院2016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承诺书

附件3:吕梁学院2016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统计表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办公地址:弘健楼三层

电话:0358-3389046    邮编:033001

电子邮箱:xsc@l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