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院学函【2016】62号
各教学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和完善“校—系部—班”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提高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现决定在2016级新生中每班选派两名班级心理委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6级各班级每班报送两名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班级心理委员为班委会成员,因其工作须具备和积累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知识,不得中途更换,以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
二、班级心理委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2、善于与人沟通,善于观察,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热爱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务奉献意识。
4、在学生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乐于助人。
三、班级心理委员须履行如下职责:
1、以满腔的热情、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同学。
2、有目的性地开展各类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宣传,积极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举办的活动(如心理培训、5.25心理健康月活动、心理普查等)。
3、设计和组织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心理健康的班级活动。
4、积极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动态,主动了解班级同学心理现状,协助辅导员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扰和烦恼的同学,并根据情况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系领导反馈。
5、开展班级学生心理情况摸查,积极协助校、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四、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系认真组织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填写《吕梁学院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附件1),并统一填写《吕梁学院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统计表》(附件2),于2016年11月8日前,将电子版的统计表发送到llxyxlzx@163.com,纸质版的登记表和统计表交到大学生事务中心205办公室。
附件1:吕梁学院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doc
附件2:吕梁学院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