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思政天地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7级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30   点击:[] 次

吕院学函【2017】52号

各教学系: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提高辅导员(班主任)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班级建设工作,推动我校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特举办2017级全体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2017级新生辅导员、班主任。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1799日—910日,行政楼四层会议室。

三、培训日程安排

时间

培训内容

主讲人

(主持人)

99

8:3010:00

开班仪式

李静

言传身教,立德树人

——做一名优秀的高校辅导员、班主任

刘自强

10:1011:40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

李静

15:0016:30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规范及学生日常管理实务

侯建平

16:4018:20

高校常见法律问题及违纪学生处理

赵东旭

910

8:3010:00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班级建设

宫东红

10:10-11:40

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识别与处理

李静(小)

   四、培训管理与考核要求

1、各系(部)指定1名参训人员协助学生工作部(处)完成考勤工作。

2、培训过程中,严格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需出具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请假条在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3、本次参训情况作为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累计请假3次以上或无故缺勤2次以上或不提交交学习心得的参训人员,在年度工作考核和学生管理任务绩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等级和减发学生管理任务绩效工作量。

五、培训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鼓励和创造条件支持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工作的秩序和质量。参训人员名单95日前由系(部)统一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2、各系(部)要认真督促参训人员按时参训,每次讲座提前10分钟入场。参训人员要充分体现学生工作者的良好素质和文明形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讲座期间关闭手机,严禁随意走动。学生工作部(处)每天通报人员到会及会场纪律情况。

3、全体参训人员要认真学习,做好记录,努力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份2000字左右的培训心得。纸质版、电子版由系(部)统一于930日前提交学生工作部(处)。

4、参训人员在集中培训的同时,要自觉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相关理论、政策、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自学强化培训效果。

                                                    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办公地址:弘健楼三层

电话:0358-3389046    邮编:033001

电子邮箱:xsc@l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