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院学函【2017】52号
各教学系: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提高辅导员(班主任)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班级建设工作,推动我校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特举办2017级全体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2017级新生辅导员、班主任。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17年9月9日—9月10日,行政楼四层会议室。
三、培训日程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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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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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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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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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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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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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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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传身教,立德树人
——做一名优秀的高校辅导员、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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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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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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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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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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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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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规范及学生日常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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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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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0—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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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常见法律问题及违纪学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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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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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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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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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班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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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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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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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识别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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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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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管理与考核要求
1、各系(部)指定1名参训人员协助学生工作部(处)完成考勤工作。
2、培训过程中,严格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需出具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请假条在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3、本次参训情况作为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累计请假3次以上或无故缺勤2次以上或不提交交学习心得的参训人员,在年度工作考核和学生管理任务绩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等级和减发学生管理任务绩效工作量。
五、培训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鼓励和创造条件支持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工作的秩序和质量。参训人员名单9月5日前由系(部)统一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2、各系(部)要认真督促参训人员按时参训,每次讲座提前10分钟入场。参训人员要充分体现学生工作者的良好素质和文明形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讲座期间关闭手机,严禁随意走动。学生工作部(处)每天通报人员到会及会场纪律情况。
3、全体参训人员要认真学习,做好记录,努力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份2000字左右的培训心得。纸质版、电子版由系(部)统一于9月30日前提交学生工作部(处)。
4、参训人员在集中培训的同时,要自觉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相关理论、政策、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自学强化培训效果。
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