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院学函【2019】18号
关于开展学生宿舍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宿舍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时间
2019年4月12日至4月30日:各教学系自查阶段;
2019年5月5日至5月31日:学校检查阶段;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整改巩固阶段。
二、专项治理主要内容
1.学生宿舍内大功率电器使用情况,包括使用违章电器(热得快、电炒锅、电磁炉、变压器等)或其他电器的安全隐患;
2.宿舍无人不及时切断电源情况,包括宿舍无人时不关闭电脑、为手机或充电宝等电器充电、不断开插座电源和使用劣质电器等情况;
3.学生宿舍内及宿舍之间私拉电源、电线,电线混接,插线板负荷过大等情况;
4.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现象,包括使用酒精炉、点蜡烛等安全隐患;
5.学生在宿舍内吸烟情况;
6.学生夜不归宿和校外住宿走读情况;
7.学生宿舍卫生脏、乱、差情况;
8.宿舍成员之间人际关系危机排查,及时化解矛盾;
9.宿舍存放易爆、易燃、管制刀具、枪支、棍棒等危险品。
三、专项治理主要形式
1.各教学系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宿舍,将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将各教学系自查和学校组织统一的检查相结合。
2.各教学系要结合此次排查情况,召开全系学生党员会议、学生干部会议、舍长会议、信息员会议等,深入宣传宿舍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3.各教学系要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主要学生干部为成员的学生宿舍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督查组,通过定期检查宿舍,及时发现并汇报问题,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
4.各教学系要点面结合,既要将宿舍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中的重点人员摸排到位,提醒到位,并签订宿舍安全责任承诺书,又要将学生宿舍安全防范的知识全覆盖到所有学生。
5.各班班主任于近期主持召开一次《宿舍安全,人人有责》主题班会,重点对于专项治理内容予以教育,实现全员知晓并参与的局面。
6.各教学系自查期间,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宿舍,安排信息员建立天报告制度,严查夜不归宿,对在外租房学生开展走访排查,确保学生租住场所安全,对不符合在外租房居住走读条件的学生,劝其搬回学校居住。
7.各教学系要严格审核学生外出活动和私自外出行为,加大对夜不归宿学生的检查和处理力度,做到每天检查有记录,处理结果有反馈。
四、专项治理具体要求
1.各教学系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2.所有辅导员、班主任要增强责任感,要求各教学系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履行职责。
3.在各教学系自查的基础上,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在专项治理时间段内,对于学生在宿舍中存在的违规、违纪情况,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各教学系要把学生宿舍安全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或抽查,对违纪情况要定期汇总、公布,及时处理,留下管理痕迹;要严格落实学生宿舍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5月10日上午11:00前各教学系将此次学生宿舍专项治理自查情况、主题班会总结和校外居住学生排查情况等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交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