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充分发挥榜样激励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本学年符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3.学习认真刻苦,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重修记录。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情况。
5.在校期间,已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吕梁学院院长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荣誉称号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合计至少3次(专升本学生至少2次)。
(二)上述条件第五款中获奖次数只有2次(专升本学生只有1次),其余条件均符合,毕业时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工作的毕业生,或在校期间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可破格申报“优秀毕业生”。
(三)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1.在毕业离校前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
2.未能按时毕业或者未能按时获得学位的。
二、“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进行评选,评选为“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为“优秀班主任”。
三、所需材料及具体要求
材料名称 | 数量 | 提交形式 | 要求 |
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 一式 两份 | 纸质版 电子版 | “附件1” |
典型事迹材料 | 一份 | 纸质版 电子版 | 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1000字 |
证书复印件 | 符合评选条件的证书分别复印一份 | 纸质版 | 班主任查验证书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
优秀毕业生拟表彰汇总表 | 以系为单位交一份 | 纸质版 电子版 | “附件2” |
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拟表彰汇总表 | 以系为单位交一份 | 纸质版 电子版 | “附件3” |
四、评选要求
1.请各系(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仔细核实相关材料,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者,取消评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经学生申请、系(部)审核后,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系(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五、报送要求
1.请于4月28日上午12点前以系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党总支章)送至文体馆3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到一个文件夹后发至邮箱llxyxsc@163.com(文件名称为“系(部)+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
2.请按照要求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参评;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
学生工作部(处)
202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