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院系、各职能部门:
一、相关岗位设置与待遇
“学生助理”岗位分为两种,一种是教学院系领导的助理,一种是职能处室领导的助理。各单位领导有对学生进行培养及指导的义务,同时干满一年并表现优秀的学生,将给予发放“学生助理”相关证书。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学校职能部门、院系领导完成日常事务工作。
2.及时传达学校通知,反馈学生信息,维护稳定。
3.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组织、宣传和服务工作。
4.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完成各项任务。
三、岗位申报
副处级别及以上的领导有权限申请“学生助理”,由各教学院系和职能处室提交岗位设立申请表,于6月11日前将《吕梁学院学生助理岗位设立申请表》(一个部门一份)纸质版提交弘健楼 303。
三、招募选拔
招募选拔工作由各部门自行组织。遴选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3.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4.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软件及各类设备;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并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6.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能服从管理安排,服务意识强,有奉献精神。
7.有违纪行为,受到院系或学校处分的不予选用。
四、材料提交
请各部门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学生助理名单报回学生工作部备案,纸质版提交弘健楼 303,电子版发送邮箱:llxyxsc@163.com
联系人:范星星
附件1:《吕梁学院学生助理岗位设立申请表》
附件2:学生助理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