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现就我校《大学劳动教育》课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大学劳动教育
课程编码:310001A
课程结构:理论课(8学时)+实践课(24学时)
学分:1学分
二、教学进程安排
1、理论课程开设时间为第一学期,具体时间、地点和课表由教学院系安排,理论课程教学原则上由辅导员担任,理论课程排课编码:31004101A,按照0.5学分录入。
2、实践课程时间跨学期安排,劳动时间为:第一批次10月(第一学期)-4月(第二学期),第二批次4月(第二学期)-10月(第三学期),具体以学生工作部的通知为准(每学年存在浮动的情况)。
3、成绩录入为第四学期,并按照教务部安排进行登分、试卷分析、达成度评价等环节,由教学院系审核并归档。
三、考核与成绩评定
(一)理论课成绩
本课程为考查课程,理论课考核由授课教师自行考核,第一学期理论课结束后不录入成绩。
(二)实践课成绩
实践课程由辅导员担任指导教师,由劳动教育团队协助老师开展劳动教育实践课的指导、督查、评价工作,实践课程结束后,由劳动教育管理团队结合劳动态度、劳动任务完成情况、出勤等给出实践课程成绩,并发放给院系。
(三)总成绩
综合成绩 = 理论课成绩(期末成绩)×20%+实践课成绩(平时成绩)×80%
实践课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否则劳动教育课程总成绩不及格。
在第四学期将理论课成绩和实践课成绩按照比例录入实践课程,课程编码是:310001A,按照1学分录入。
四、教学工作量核算
依据《教学工作量核算及酬金分配办法》(院政字[2011]148号)文件规定办法,由教学院系核算当学期理论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并完成工作量的报送工作。
五、特别说明
1、因系统设置,理论课成绩暂存至第四学期与实践课成绩合并录入(课程编码:310001A)
2、本课程是培养新时代大学生劳动精神的关键载体,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劳动教育实效落地。
该安排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教务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7月31日